东南网事:民航乘客“黑名单”谁说了算?
2012-02-27 07:26: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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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空姐受伤的照片引发民航业设置“黑名单”的激烈讨论 民航乘客“黑名单”谁说了算?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7日报道 本网记者 王坤明 网友“Christian羔羊”2月18日发布的一条微博,这几天引发网友的热烈讨论。微博显示某航空公司头等舱休息室服务人员,由于一名旅客不满舱内杂志被拿走而发生冲突导致受伤。事件引发了民航业内设置“黑名单”的激烈讨论。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空运输服务研究所所长邹建军对设立“黑名单”表示赞成,他认为航空公司是一个企业,它只能满足它承诺的、它的成本控制能够支撑的服务。网友对此看法不一。 赞成:设“黑名单”有利安全 福州网友“微凉人生”认为,民航欲设拒载名单,是对“霸机”旅客行为的约束,旅客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不干扰他人享有正当权利的义务;而部分旅客的“霸机”行为不考虑后果,不仅影响机组人员的正常服务行为,而且会对飞机的安全运输产生干扰。 “如果能在制度的保证下,乘客形成文明登机的习惯,‘黑名单’上的名字就会越来越少,这既是民航实施这一制度的目的,也是民众所乐见的!”厦门网友“江南烟雨”这样认为。 实际上,民航设立“黑名单”早有先例。2007年起,春秋航空针对部分旅客在航班延误后的“霸机”行为,建立了“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被列入该名单的,都是曾有过“霸机”、占机、冲击登机口、野蛮打骂工作人员等极端行为的旅客;或违反春秋航空网上订票要求,恶意霸占低价舱位的代理或黄牛。 作为一家在中国民航业处于领先水平的厦门航空公司是否也有设立乘客“黑名单”呢?记者昨日致电厦门航空公司,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厦航从未设立乘客“黑名单”,旅客只要通过正常的购票途径及购票程序,都可以订购各路航线机票。 据了解,国际民航组织《防止对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保安手册》规定:“必须授权经营人拒绝运输被认为对航空器存在潜在威胁的人。登上或进入航空器前拒绝接受筛查的任何人必须被拒绝登机。”一些航空公司设立乘客“黑名单”也是以此为依据。 反对:单方面设“黑名单”不适合 厦门微博网友“夜航船”认为, 乘客中确有极少数人无理取闹或违法乱纪现象,但是矛盾纠纷大多是因为乘客对航空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不理解而引起,因此处理问题不能一刀切。 “什么事都是有原因的,航空公司服务态度不好的有,旅客脾气恶劣的也有。设立‘黑名单’只能单方面管理,会使一些蛮横的服务人员逍遥自在,不利于航空公司自身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机制的完善。”微博网友“冰冰的眼泪”认为,航空公司是服务企业,应该秉着来者都是客的态度,多在自身服务上寻找不足。 网友“单人”认为:“哪些人可以被列入‘黑名单’,必须遵守一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而不能任由航空公司单方面作出决定。” 微博网友“雅量容四海”认为,如果由航空公司单方面制定 “黑名单”,一些正常要求提高服务态度与质量的顾客恐怕也会列入名单中,从而使航空公司将提高服务质量置之脑后! 律师:航空公司没有设立权限 那么,航空公司设立“黑名单”是否有法可依?他们是否有权利拒绝乘客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许水清律师。 许律师认为,航空公司属于特殊的经营者,对于任何可能妨碍航空安全的情况,均有责任防患于未然,及时果断地处置。从这个角度看,设立“黑名单”有其必要性。 “但是,我国《航空法》并未明确赋予航空公司设立‘黑名单’拒载旅客的权力,航空公司没有设立‘黑名单’的权限。” 许律师说道,国家民航总局也没有制订统一的指导标准,这样或导致航空公司的拒载行为存在很大的随意性。 许律师认为,我国民航“黑名单”的设立可借鉴欧美一些国家的做法,将其列入政府行为,需经安全与司法部门核准认定,并设立专门的审监和申诉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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