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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市道路反复“开膛破肚”能否改观?

www.fjsen.com 2012-05-21 08:49   来源:工人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建拟规定:新建道路未满5年、大修道路未满3年的不能开挖

城市道路反复“开膛破肚”能否改观?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拟规定全省执行统一的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管理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未满5年的,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的,将不能再挖掘。

今天埋好明天又挖,不是埋电缆就是修水管。城市刚修好的道路经常被“开膛破肚”,成为“马路拉链”,不仅妨碍交通,也影响城市面貌。福建省住建厅的这份《标准》,说明有关部门已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但又让人担忧这份禁令是否又将是一纸空文。

因为福建省的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都出台过类似的规定,福州早在2000年就有此禁令,但这么多年来,在这些城市,新路“开膛破肚”,道路重复开挖的现象没有任何改观。

挖路,毫无章法

“前几天刚刚铺上水泥,估计都还没干吧,怎么又挖开了?”福州华林路树兜附近的市民因为修建地铁造成出行难,但他们发现,前不久刚铺好的便道,又被挖开了。原来,为了要把地下的自来水管进行移位,水务部门在新修的水泥路上再次“开膛破肚”。“好不容易等来道路修好了,才没多少天,又围起来了。”

像这样,新修好的路反复被“开膛破肚”的事情屡见不鲜,不仅是福州,在福建省的厦门、泉州等地都有此现象。

关于道路反复开挖现象,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在3年前就曾做了一个“账本”。这个“账本”里,详细记录了违规挖掘的位置,以及开挖单位、修复情况等。据介绍,这些违规开挖中,每月都要发生几起,几乎都是埋设检查井或管道的。

今年3月底,厦门市行政执法局就开出过一张罚单,当地SM广场一期对面公交站旁的人行道被挖开,厦门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为审批手续过期依然开挖,被罚款18万元。

按照要求,对道路进行开挖,需到公用部门审批。但据记者了解,大部分开挖均没经过审批,有的则是超出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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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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