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建创业“海归”可申请支持资金
www.fjsen.com 2012-06-07 06:47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谢丹)今年我省出台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政策,首次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昨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我省每年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500万元作为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和20万元,各设区市给予配套支持。 申报人员要同时符合这些条件:企业法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较强市场潜力 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已入选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申报表格可登录福建引进人才网下载,并按属地关系将申请表报送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地须于6月30日前报送到省公务员局。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5-30]高级海归子女中考可加分 专家解读留学人员优惠新政策
- [ 05-29]厦门加大海归引进力度 创业扶持资金至少30万元
- [ 05-24]怀揣本百万美元假存折 假“海归”专骗中年妇女
- [ 03-31]“海归专家”吹牛唬人 老太被骗走一年退休金
- [ 02-14]福建出新政鼓励海归来闽创业 最高可获50万扶持
- [ 02-07]“海归”在厦门要创业 可申请经费资助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