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产经财经 > 正文

福州的士调价完成 乘客对2元燃油附加费仍存争议

www.fjsen.com 2012-08-08 15:50  倪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出租车调价前后价格对比

东南网8月8日讯(本网记者 倪羽 实习生 邱冬勇)8月4日,全市5445辆出租车已完成计价器调表,从8月5日起,乘客在的士上看到计价器显示的就是8元。对于调表后市民的反映情况,记者从运管部门和出租车行业协会了解到,他们收到最多的乘客投诉是关于表外收取的两元燃油附加费,同时也有乘客反映打的到机场更难了。

据了解,此次调表以后,起步价是8元,不过燃油附加费并没有计入表内,而是在表外收取,对此许多乘客表示不解。“既然已经调价了,表上显示的是8块钱,为什么还要多给两块?是不是出租车司机多收了2元钱?”市民林先生很纳闷,他上车的时候看到计价器上显示八块钱,以为调价了终于可以省点钱,没想到还要在表外收取两元附加费,这让他无法接受。

对此,记者特意走访了福州市火车站出租车运营点和闽运汽车北站出租车停靠点等人流量较大且出租车运营数量较多的地方,发现确实有许多乘客跟陈先生有一样的想法。在火车站等车的乘客小陈告诉记者,他有听说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有调价,但是对于在表外加收的两元附加费,他也认为这个概念很模糊,待会要向司机打听清楚。

  • 责任编辑:林诚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