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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非公立医院可参与高招体检

www.fjsen.com 2012-08-23 10:50  张笑雪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实施细则明确了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一次性开办补助、床位运营补贴等方式,扶持非营利性非公立医院发展。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承担政府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卫生支农、支边、对口支援等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偿;符合规定的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享受公立医院同等补助政策。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符合有关规定的收入列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捐赠社会办医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城镇医保、新农合定点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无论是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均应及时将其纳入城镇医保、新农合定点范围,执行与同级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政策,并及时结算和划拨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

除了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外,商业保险公司原则上认可二级及以上的医保、新农合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将其纳入保险理赔范围。

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政策知情和信息、数据等公共资源共享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权益。积极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并纳入全省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管理,实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院与公立医院之间实行同级医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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