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措施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www.fjsen.com 2012-08-25 07:39 蔡镇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5日讯(记者 蔡镇金) 昨日,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包括加强财政资金引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一、加强财政资金引导。设立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2—2015年,每年筹集不少于10亿元,集中用于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重点产业发展。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争取涉海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四、推动海洋产业园区集聚发展。五、培育壮大海洋龙头企业。对获得“十佳”的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给予每家奖励100万元;对成功上市的海洋企业省里给予每家奖励100万元。六、扶持发展远洋渔业。2012—2015年,省里每年按其贷款余额的5%给予贴息,每艘船累计贴息最多不超过600万元。七、打造海洋特色品牌。新认定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海洋企业,除可享受既有奖励外,省里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海洋企业给予再奖励100万元。八、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九、给予现代海洋渔业企业电价支持。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8-22]福建:复兴海上丝路 掘金蓝色大洋
- [ 08-20]福州打造海洋经济强市 加快建设福平高铁等项目
- [ 08-17]莆田8成新增财力用于民生 2015年GDP将超2000亿
- [ 08-16]厦门要当海西海洋经济龙头 2015年增加比值比2010年翻一番
- [ 08-14]城洲岛10年谋变旅游岛 首期投入3000万修复生态
- [ 08-06]福建:海西战略引领海洋经济发展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