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交管大队负责人讲解1+N联调机制
东南网9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游雯星)三明市大田县境内有1500多公里道路,坡陡弯多、且车流量大、公路等级低,是三明交通事故重灾区之一,年均立案处理1200多起。但近年来大田的交通事故调解率高,矛盾纠纷少,事故当事人多方满意,没有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引发的信访案件。
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呢?近日,记者跟随福建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福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集中采访报道小组”来到三明市大田县,走进这个破解交通事故纠纷难题的调解中心一探究竟。
交通巡回法庭入驻交管大队
“这话还得从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说起,早些年,在处理事故民事赔偿纠纷中,由于交警行政调解单一,且不具有司法强制保障,当事人不满调解结果便到法院开启诉讼程序,而法院的诉讼不仅费用高且时间漫长,当事人往往不愿意,反而缠着办案民警不放。他们认为,既然事故责任是交警负责认定的,那么调解及赔偿事宜理应由交警负责到底。”大田县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林起栋说,调解难、执行难,因交通事故纠纷引起的大量信访问题,长期以来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为了真正破解交通事故调处赔偿难题,2007年4月,大田县公安局创新思路、更新理念,协调县法院在交管大队设立“交通审判巡回法庭”,直接派驻到县交警大队办公,实行立案、审理、执行就地巡回办案。
走进大田县交管大队庄严的“交通法庭”大厅,在一张便民桌的玻璃下,记者看到了几张填空式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民事诉状、收据”。庭长告诉记者,以往交通事故使用的诉状都是通用的诉状,内容条款多,填写起来麻烦,特别是对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淡薄的当事人来说,尤其感到为难,一般都要请律师或专业人士代劳。“这种简易填充诉讼状是专门制作的简易版填充诉讼状,普通老百姓只要按照这个模板就能写好诉讼状,节省了咨询、代理律师的程序和费用。”
据统计,巡回法庭所审结的案件中,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2159件,占95%,当即履行的1834件,占84%,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成本,而且减轻了当事人负担,方便了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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