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社会管理 福建走出新路子

www.fjsen.com 2012-09-17 06:45  苏燕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法律援助之创新

志愿者律师驻点法院开展援助

9月5日,记者在福州鼓楼区法院立案室,发现新增了一个窗口。窗口里面坐着一位阿姨。这时,一位皮肤黝黑的男子走了进来,顾不得擦额头上的汗水,急急地问,“谁能我帮讨回工资?”

阿姨上前询问,男子自称姓吴,和3名朋友帮一家装修公司做油漆工。做完工后,工钱一直没拿到,他们找了装修公司多次,都没有结果。而且,他们都是外地人,就指望这些钱养家糊口。于是,大家一合计,派他做代表,来法院求助。

旁边的工作人员笑着插口,“吴大哥找对人了”。这位王阿姨是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律师。外来工讨薪的事,可以找她帮忙。

王阿姨记下吴大哥反映的情况,说一定会帮助他,让他回家等消息。吴大哥半信半疑,又说,到法院还要写诉状,他不会写,该怎么办?王阿姨说,放心吧,这些程序上的事就交给他们,不用操心。

过了一会,又进来一名老奶奶。她想问如何用法律处理家务事,王阿姨一一做了解答。

记者从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年7月30日起,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福州市中院及五城区法院协作,在福州市区建立起一条以法院为主导的司法救助与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的法律援助相结合的快速通道。弱势群体在权益受侵害的第一时间,就能在第一线获得法律帮助。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绿色通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多件,案件类型涉及劳动纠纷、离婚纠纷、医疗纠纷、继承纠纷等,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福州法律援助的创新,其实是个缩影。从全省范围来看,省司法厅将探索把法律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在村居、社区设立服务站点,保证不同社会阶层的人都有机会分享到法律服务的成果。

人民调解之创新

全省69个县市区成立调解中心

近日,记者来到马尾区人民调解中心,中心主任陈照坦正在整理卷宗。卷宗记载的是7月调解的一起乌克兰籍船员与中国公民的健康权纠纷案。

涉外纠纷调解比较罕见。原来,6月底,两名乌克兰国籍海员到马尾造船厂接船,凌晨在附近一饭馆吃夜宵。酒后,两名船员与冯某发生争执引发互殴,两名船员受轻微伤。案发后,两名船员被送往医院治疗,冯某被公安机关拘留。

马尾区公安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民事赔偿部分委托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

由于轮船急着出境,故两名船员希望尽快获得赔偿。然而,双方当事人因无法亲自参与调解,双方办理了委托调解手续,分别由冯某妻子魏某和船长代表双方当事人参与调解。

7月初的一个下午,双方委托代理人及翻译人员来到调解中心,在调解人员主持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进行协商。福州一家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因为与船员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帮助先垫付了医药费。调解时,他们还请来了一名翻译,让调解顺利进行。最后,冯某赔偿两名船员人民币8000多元,并当场给付,两名船员也原谅了冯某。

充满东方智慧的调解,无处不在。在巩固村居(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去年我省在全省69个县(市、区)成立了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在非公企业、流动人口聚居区、大型集贸市场、边界、旅游区等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实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室、巡回审判点、交通事故理赔点、法律援助点等一站式服务。在国土资源、消委会、卫生、库区移民、交通等18个部门设立行业性调委会,其中,与国土资源部门设立行业性调委会109个;成立医疗纠纷调委会79个。

□延伸阅读

创新进行时

矫正帮教:我省依托省政务外网建成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在基层84个县(市、区)、1103个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对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实时定位监控,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法律援助:我省依法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749件,同比增长39.8%,受援人达20912人。

人民调解:全省今年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攻坚活动,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单位,每月组织千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排查调处。今年1至8月,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81975件,调解成功80010件,调解成功率为97.6%。全省实现乡镇(街道)60%、村居90%无民转型、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体性械斗、无集体性上访,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