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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实行高校职务聘任制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

www.fjsen.com 2012-09-17 06:52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谢丹)我省高校办学自主权将进一步扩大。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4条措施支持高校加快发展。今后,我省将全面实行高校职务聘任制;明年起,将本科工学专业生均拨款定额系数提高到1.5;同时,我省将支持高校在校外建设限价商品住房,改善高校教师住房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

根据《意见》,我省将全面实行高校职务聘任制,将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实行评聘合一。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学校聘任证书。

同时,在原高校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另外增加3-5个百分点高级岗位数,高校应将所增高级岗位向年轻教师倾斜。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人选,高校可直接聘任特设岗位,不计入学校岗位结构比例。

提高本科生均拨款水平

全省对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倾斜力度也会加大,从2013年起,我省将把本科工学专业生均拨款定额系数提高到1.5,将以工学为主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从2013年起,将高职高专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生均拨款定额系数提高到2.0。

《意见》还明确,省级财政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力争今年底省属公办本科高校达到中央要求的1.2万元的目标。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设区市对公办本科高校的生均拨款水平在今年达到1.2万元,其余设区市在2013年达到。

高校可在校外建限价房

对于教职工的住宿保障,《意见》也做出了明确,支持高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当地条件的高校住房困难教职工,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供应范畴。

省里还会支持高校在校外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用于解决高校人才引进和教师住房困难。高校购买的商品房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教职工出租,符合财税部门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支持高校对现有筒子楼等危房进行改造,并将其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应优惠政策。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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