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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实行高校职务聘任制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

www.fjsen.com 2012-09-17 06:52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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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全面实行高校职务聘任制 支持建设限价房

福州新闻网讯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24条措施支持高校加快发展。

高校职务聘任制

有望全面实行

根据《意见》,我省有望全面实行高校职务聘任制,将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实行评聘合一。 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学校聘任证书。

在原高校岗位结构比例的基础上,另外增加3至5个百分点的高级岗位数,高校应将所增高级岗位向年轻教师倾斜。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人选,高校可直接聘任特设岗位,不计入学校岗位结构比例。

支持高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实验室技术性岗位人员和辅导员等人员。

高校可自主设置

本专科专业

从2013年起,我省将把本科工学专业生均拨款定额系数提高到1.5。将以工学为主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从2013年起,将高职高专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生均拨款定额系数提高到2.0。支持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专业下设置儿科、全科医学专业方向。

支持高校自主设置本科、专科专业,自主设置、调整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意见》明确,省级财政将逐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力争今年底省属公办本科高校达到中央要求的1.2万元的目标。

各设区市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有条件的设区市对公办本科高校的生均拨款水平在今年达到1.2万元,其余设区市在2013年达到1.2万元。逐步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增加专项资金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实训基地、重点专业、示范性院校建设。

支持高校在校外

建设限价商品房

《意见》支持高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高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住房困难教职工,可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供应范畴。

《意见》支持高校在校外建设限价商品房,用于解决高校人才引进和教师住房困难。高校购买的商品房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教职工出租,符合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收房产税、营业税。支持高校对现有筒子楼等危房进行改造,并将其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应优惠政策。

此外,我省将在设置内设机构、对外合作交流、开展协同创新、经费管理、化解债务、社会资本投入、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高校有力支持。

(福州晚报记者 汤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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