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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强力推动高职院校改革发展

www.fjsen.com 2012-11-06 08:13  郑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推进招生改革 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福建强力推动高职院校改革发展

东南网-福建日报11月6日讯(记者 郑璜) 为支持高职院校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制订了30条具体政策措施,强力推动高职院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据了解,我省现有高职高专院校54所,开设了近1500个专业,在校生达27.87万人,占全省高校在校生的41.3%,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企业员工培训、应用技术推广等方面为海西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加强宏观指导和分类管理

基本稳定高职院校数量,坚持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人才培养与技术服务相互促进。到2015年,实现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与年培训规模大体相当。推动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到2015年,全省高职院校均应通过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根据示范性高职院校、一般高职院校和民办高职院校不同发展基础,明确建设目标和办学要求,分类建立内涵建设考核指标。通过牵头组建地方性或行业性职教集团、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技术推广与服务中心等,推动高职院校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本科高校加快退出高职教育。2014年起,重点建设高校除特殊需求外不再安排高职教育招生计划。从2013年起,已有四届本科毕业生的一般本科高校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调减高职招生计划,其他本科高校逐年压缩高职教育招生计划。本科高校除农林、医药卫生等特殊专业外,不再招收成人专科学生。

推进招生改革,支持高职院校扩大办学规模

从2013年起,从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中选拔部分学生进入高职学习;扩大中职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就读高职院校试点范围,加强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农林牧渔等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支持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职院校面向省内外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注册入学试点。改变五年制高职由省统一划定录取线的办法,由高职院校根据不同地区生源情况,和设区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录取线,并自主确定生源计划和招生专业。支持高职院校与省内外中职学校联合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允许高职院校招生面向中职学生或社会人员,单独组织考试招收成人专科学生。支持高职院校在工业园区、开发区或大中型企业举办分校、教学点和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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