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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强力推动高职院校改革发展

www.fjsen.com 2012-11-06 08:13  郑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改革办学模式,支持高职院校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扩大“专升本”办学规模,争取到2015年,高职“专升本”比例提高至20%。支持高职院校选择高职精品专业与本科高校开展联办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支持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办成人教育本科专业。在工学、医学、农林和艺术类等领域,开展联合培养专业硕士试点。开展职教集团法人制试点,培育建设股份制职教集团,组建机械制造、海洋、建筑、林业等省级行业性职教集团,支持厦门、平潭区域性职教集团学校改革试点。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改革试点,争取到2015年,高职生源的40%来自中职。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改革试点。推进对外合作办学。

加强建设,支持高职院校提升办学水平

到2015年,重点建设20所左右示范性高职院校,争取10所左右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进入全国高职院校先进行列。组织完成4700名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外、国内和企业顶岗培训,培养100名高职专业带头人,支持高职院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支持高职院校建设200个左右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示范专业,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组织编写400门左右体现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的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训教材和五年制高职专业教材。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建50个左右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开展高职院校对口帮扶。

加大资金政策投入力度,支持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

到2015年,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拨款水平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一般高职院校原则上生均拨款水平达到6000元以上,有困难的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支持紧缺和艰苦专业建设。到2015年,机械设计制造类等专业生均拨款定额系数提高到1.5,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表演艺术类和学前教育专业生均拨款定额系数提高到2.0。省市财政从每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30%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高职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办学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校企合作政策。优化高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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