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看民生:送药下乡,送药更送健康
www.fjsen.com 2012-11-16 09:55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民生·政策点击 ●政策背景 2009年底,我省出台《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将监管关口前移至源头。质量受权人主要负责规范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参与或负责药品研发和技改;对质量管理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对成品放行负主要责任。 2010年12月26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所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村卫生所药品管理,严格执行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药品,规范药品的使用与管理。 2011年2月1日,省政府出台《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县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加强农村药品市场规范化管理,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 2012年9月1日,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要求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老、少、边、岛”地区药品配送能力,到2015年,全省力争培育1家年销售100亿元以上的大型龙头企业,药品批发前十名流通企业的年销售额占全省药品批发销售总额的90%,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1/2以上。 ●主要做法 一是调整和完善监督网络点和人员布局,加大城市社区监管网络推进力度,提高监督面和覆盖面,完善监督网络体系。 二是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分期分批轮训等方法,通过举办培训班、岗位培训、参与执法检查等,对协管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涉药法律法规培训,传授打假治劣工作技能。采取简单、易懂、易学、易掌握方式,对他们进行简单的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假劣药品的识别和查看药品购进票据、记录等培训,努力提高协管队伍的能力水平。 三是开展“驻乡巡村”活动。各市、县两级局每月至少有4人以上参加“驻乡巡村”工作,每2人1组,每组每月在乡村时间不少于5天。在“驻乡巡村”中做到“四知”(知涉药单位药械供应基本情况,知其是否为规范药房药库,知经营者掌握法律法规情况,知涉药单位宣传药械知识情况)、“三送”(送药械法律法规知识,送药品监管新政策,送最新药械信息)、“两访”(访查不安全使用药械隐患,访查当地是否有游医药贩)、“两定”(发现问题定时、定人解决)。 四是通过张贴标语海报、答疑等方式,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指导农村群众合理用药;公布国家局、省局药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品种和其他假劣药品品种信息,使农村群众适时了解药品质量信息,确保用药安全;公布药品举报电话,为农村群众举报投诉药械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方便,对涉药单位或个人进行广泛监督。 (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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