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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努力建设美丽福建

www.fjsen.com 2013-01-08 15:00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建生态省建设走在全国前头

生态省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全国目前有15个省开展生态省建设。早在2002年,福建在时任省长习近平的推动下,成为全国第四个开展生态省建设试点的重要省份。十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把增创生态发展新优势作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着力点。2004年出台《福建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2011年出台《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并在省九次党代会上进一步提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的目标要求。十年来,围绕生态省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为今后建设“美丽福建”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突出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省委省政府贯彻习近平同志的指示,认真总结推广长汀经验,把水土流失治理作为生态省建设的突破口,在全省22个水土流失重点县开展声势浩大的治理工程,全省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万平方公里。同时,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点任务,先后作出建设海西林业、实施“四绿工程”、开展“大造林”活动等部署,仅2011年以来就完成造林1000多万亩;推行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建立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总体较好。

二是突出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省委省政府一直注重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如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实一点”,把环境容量作为项目引进的重要依据,把环境准入作为项目取舍的重要标准;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2011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4%;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关停并转“五小工业”1.35万家。

三是突出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03年起先后在九龙江、闽江等流域开展生态利益共享、治理共担的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制定出台《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领导干部环保“一岗双责”,把环境保护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全社会强化生态文化理念和行为养成,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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