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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回放

www.fjsen.com 2013-01-23 09:05  郑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以立法规范社会急救医疗

【背景】当前,国家已出台一些涉及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对社会急救医疗行为进行了规范。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普遍存在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求不相适应的形势,突出表现在:社会急救医疗服务网络不够健全;缺乏统一、高效的指挥运作机制;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多部门协作、职责不够清晰;社会急救医疗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不足、社会属性不明确;社会急救医疗投入不足、装备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社会急救医疗各环节的专业程序手续、纠纷处置有待规范等等。随着各种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推广,紧急情况下跨区域、跨机构的急危重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和转运权益应得到维护,社会急救医疗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建议】陈展弘等10位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制定《福建省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

【回复】该议案由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办理。教科文卫工委认为,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人命关天、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且实际急救工作情况复杂多变,在法律法规层面的规范不够系统性和专业性。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制定《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确有其必要性,对于加快发展社会急救医疗事业,规范社会急救医疗秩序,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灾害事故有着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入下一届五年立法规划项目。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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