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回放
www.fjsen.com 2013-01-23 09:05 郑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老区(苏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持续加强 【背景】近年来,中央和我省都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老区、苏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项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老区、苏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历史、地理条件等诸多原因,老区、苏区发展条件比较落后,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仍属于欠发达地区。 【建议】曾祥辉等2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老区(苏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建议设立老区(苏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三馆”免费开放资金分配比例上向老区(苏区)倾斜,拓宽对老区(苏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渠道,鼓励优秀文化人才到老区(苏区)工作。 【回复】该建议由省文化厅、财政厅和发改委分办,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老区(苏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是争取国家重点扶持。2012年省政府与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签署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发展合作协议》,明确提出:“中央文化财政资金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的博物馆(纪念馆)馆舍建设资金予以重点倾斜和扶持。”二是提供多项经费保障。从2001年起,我省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老区(苏区)改善民生项目。省财政(含中央)2012年安排省级以下“三馆”免费开放奖补经费3528万元,比2011年增长68%,并对老区(苏区)等财力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支持。省财政从2011年开始每年预算安排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专项经费500万元,并对老区(苏区)给予倾斜:从2006年开始对全省建制村文化协管员每人每月补助50元,2008年起提高到100元。三是给予项目倾斜支持。优先选报老区(苏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按照老区60%、苏区80%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如201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改扩建工程”,安排老区(苏区)28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5%;安排补助资金2640万元,占项目补助总额的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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