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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网友热议疑似“非故意”挡车牌受罚

www.fjsen.com 2013-02-25 09:0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特别话题

网友热议疑似“非故意”挡车牌受罚

交警:《交通安全法》有相关明确规定,驾驶人同时有义务检查车况、保持车牌清晰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实习生 杨心怡) 最近,福州私家车主李先生感到很冤枉,他的车牌因被人贴上了小广告,被交警扣12分并处罚款200元。新实施的交通法,将遮挡车牌的扣分从6分提高到12分,不少疑似“非故意”挡车牌被处罚的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网友:故意非故意应区分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网友普遍表示同情,有人认为应处罚发布小广告内容的人,还有网友认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非故意可以从轻处罚。“毕竟扣12分,对车主影响蛮大,很多人这样一扣就无法开车了,执法应该要更灵活一点。”网友“滴滴嗒123”说。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既然遮挡车牌是违法行为,驾驶员必须要在出发前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网友“Nik_cola”说,开车前就得检查车况,这是对自己负责,“对他如果不处理,那么以后的人就有借口,法律要考虑方方面面”。 网友“Mr紫雨”说:“每个人多花2分钟就能处理的事而已。 如果不罚,很多人就有理由闯红灯、超速了,危害的还是大家的利益。”

记者在福州街头随机采访发现,车主很少会在开车前检查车况。福州市民林女士称拿驾照已经有6年,但只开了半年的车。虽然平时没有检查车况车牌的习惯,但她认为,车主应该承担疏忽产生的后果,毕竟交规里规定开车前要检查车况,车主有义务保持车牌清晰。

有5年驾龄的福州市民杨先生认为交警在处罚的过程中要注意合情合理,“伦理上说,应该要找贴小广告的受益者来负责,但是还会派生出被人恶意报复、恶作剧的情况”。

此外,不少网友觉得故意和非故意应区别对待。网友“王好好就是王好好”说:“故意是希望后果发生,和过失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新规的先决条件,是‘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才给予处罚。”

交警:市民应落实驾考所学

新交规出台后,因疑似“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被罚的不止李先生一人。南京一车主“因风把一张白纸吹落在车牌上”,被一次性记12分。重庆一车主车牌上的“百年好合”忘撕掉了也被扣分。上海交警通过微博公告,车牌的雪没及时清理也要挨罚。

福州交警支队法制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驾驶人必须保持车牌清晰、醒目,在对交警处罚有异议时,当事人可以去相应的辖区大队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时要提出自己的申请理由,法制人员依据申请人提出的理由或证据决定是否采信,得到采信,处罚就能撤销。

“车主本身有检查车况的义务。”该工作人员认为,“在考取驾照时,考试内容就有提到驾驶人应绕车一周检查车辆情况,包括检查车胎是否有气、地上是否有油点、车牌是否被遮挡等等。市民应将驾考的培训成果落到实处。”

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文辉认为,遮挡车牌应分为两个层面分析,首先要从交警执法方面看,交警有没有认真考虑对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时,要考虑是否具备“遮挡车牌”和“故意”两个要件。如果只看到客观方面的车牌“遮挡”,没有看到主观方面车主是“故意”还是“过失”,那么执法有所欠缺。另一个方面,如果非故意遮挡车牌已经被处罚,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有两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丁律师建议发生类似事件时,若申请行政复议,车主可以有三个调查方向,第一是可以拨打小广告上的电话,并进行录音,证明该广告为对方所贴,并了解该广告内容,证明其与车主的工作没有关系,整理录音后就能作为一项证据;第二是看车辆是否停在有监控录像的停车场,如果有,可以调录像查看是不是他人恶意贴上去的;第三是看当时的气候情况和时间,如果是在晚上或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发生的,也可作为行政复议的一个理由。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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