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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实现医疗保障城乡并轨,如何更惠民?

www.fjsen.com 2013-03-03 10:02  陈荣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就城镇居民而言,首先是缴费降低了,原来每年缴80元(未成年人50元),并轨后,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其中个人缴60元,财政补280元,个人缴费降了20元;其次是与农村产妇一样,住院分娩享有400元补助;更重要的是,原来能报销和补助的仅有特殊门诊和住院,并轨后,不但特殊门诊的种类从15种增至25种,住院补偿提高了,而且同样享有重大疾病补偿和大病补充补偿,大病住院补偿最高增至42万元。

就农村居民而言,尽管缴费年人均增加了10元(原来的新农合个人缴50元),但重大疾病补偿的种类由原来的儿童白血病等2种增加到包括乳腺癌等20种,且采取“定点救治、定额补偿”的办法,补偿比例达70%(个人自付30%);普通门诊也将由乡镇卫生院延伸到村居卫生所,方便农民在家门口就医。此外,在县区、市及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总体上也提高了。

六个统一,将并轨进行到底

“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既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现实需要,也是城乡医疗改革的方向。”莆田市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推出的城乡医疗并轨方案尽管有效缩小了城乡二元政策差异,让城乡居民都从中受益,但从服务均等化、利益最大化、基金风险最小化的角度看,这个方案还有较大的完善空间。

首先是并轨之后的组织机构尚未统一。新农合仍由卫生部门主管,城镇医保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并轨之后主管尚未并轨,这不仅会增加行政成本,也将给后续的管理及服务带来不便。

其次是统筹层次较低,目前仍以县区统筹为主,基金管理的风险较大。

针对这些问题,省市卫生有关专家指出,城乡医疗并轨最终要实现“六个统一”:一是统一组织机构,目前可先成立市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和管理中心,由市级管理中心统筹管理,避免行政多头管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二是统一基金管理,实行以市级为单位的基金统筹模式,统一管理使用,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三是统一人员管理,把县区经办服务机构编制收归市级统一管理,县区人员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四是统一参合对象,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避免重复参合;五是统一缴费标准,县区财政配套基金按规定在每年6月底前将资金上缴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六是统一信息平台,对现有的新农合或医保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整合,以满足并轨后的管理服务需要。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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