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产经财经 > 正文

福建省消委会:去年共受理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472起

www.fjsen.com 2013-03-14 17:02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4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眼下正值农资商品销售旺季,今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今年第3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春季购买农资要谨慎,认准正规品牌是关键。

据省消委会介绍,个别农资经销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对直接关系农民收成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掺杂使假,或售后服务脱节,导致农忙时节农资消费纠纷仍时有发生。因农资产品问题导致农产品歉收、品质下降的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2012年全省共受理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472起,其中涉及农用机械及配件的投诉135起,种子投诉94起,农药投诉50起。

为此,省消委会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不要图方便购买无证照、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或者假借送科技下乡宣传而销售的农资商品。购买农资时,要认真查验所购买的商品,注意包装封口有无拆动痕迹,不要购买商标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产品,以防不法经营者偷梁换柱,在包装上仿冒或傍名牌忽悠和误导消费者。此外,注意留存样品,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