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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节能灯成潜在“环境炸弹”

www.fjsen.com 2013-05-22 11:34  张颖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希望政府补贴回收费用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将各环节串联起来

日前,省经贸委下发《福建省建立完整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重点工作任务与分工方案》,要求全面加大废旧商品回收力度,废弃节能灯被列入重点回收废旧商品行列。文件提出“坚持市场原则引导有资质、实力强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在我省公共机构中合理布设回收网点,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对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旧节能灯、废铅酸(锂)电池等,在办公区设置分类收集箱回收”。

但是,目前仍未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

去年12月,通士达提交了一份《厦门市开展废旧含汞灯管回收处理计划书》,计划中设想的回收模式包括两种。一是定点回收模式,可以在社区、学校、办公楼、大卖场等公众场所分别设立回收点,分发回收容器,发动社区及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做好回收处理工作,以有偿补助的方式(如每盏补助0.2元)回收含汞废灯管;还可将废品回收站点纳入含汞废灯管的回收处理机制,政府采用有偿(每盏补助0.2元)鼓励回收含汞废灯管。二是采取定期、定点回收模式。利用特定的时间,在不同社区、学校、大卖场、公共场所等公众场举行大型的专门回收活动。

杨龙豹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已经生产出专用的废灯管密闭桶,而且厦门目前已有两家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可以提供运送服务,“运费标准为厦门市内3吨五六百元,省内5吨两三千元,如果量大还可以降低”。

“民用节能灯管废旧品过于分散,回收需要庞大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运转成本,在这个层面,只有政府才能牵头,企业做不到。回收链条的各个环节目前已经具备一定的条件,需要政府进行牵头,社区或者社会组织参与,将各个环节串联起来,运转起来。”杨龙豹表示,“最关键的还在于产生的费用由谁买单的问题,政府补贴是最直接的办法。”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刘虹认为,可对推广激励政策做些调整。“不妨把一部分推广补贴放到回收补贴上来,从推广之初就开始布局回收。”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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