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节能灯成潜在“环境炸弹”
www.fjsen.com 2013-05-22 11:34 张颖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台盟福建省委提出议案 尽快实行废旧节能灯回收制度 节能灯“退役”时面临市场、厂家和职能部门的三不管困境。节能灯在用的时候节约了“小能量”,却因为无序的废弃方式而浪费了社会的“大资源”。为推进废弃节能灯回收,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介入力度。鉴于节能灯易碎、资源回收利用价值低且处理成本高,政府应将其回收利用纳入财政支持范畴。要制定实施细则扶持社区、企业、环保公益组织设立固定回收点,或在每月选一天作为有害废弃物的回收日,进行统一回收;对居民上缴废灯给予物质鼓励,可利用以旧换新活动促进市民的回收积极性;把节能灯推广财政补贴与中标单位建立回收机制相挂钩;对企业和中心城市在合理规划范畴内建立无害化处理中心,给予财税扶持。 二是强化生产者环境责任。目前,我国“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属于行业性推荐标准没有强制力,为此可探索率先在节能灯这类“危废”电子产品领域率先建立强制性行业标准切实降低污染,同时要求厂商在广告、产品包装、销售现场醒目警示污染风险。 三是建立双向补贴政策。即既补贴推广节能灯,又同时补贴回收,借助市场力量参与废旧节能灯的回收工作。既可以适当调动市场的积极性,实际上又明确了推广者的回收责任。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节能灯作为“危废”严禁随意丢弃和非法处理的社会共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向广大市民讲解随意丢弃节能灯的危害性,并宣传国家出台的相应政策,提高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 五是鼓励无汞节能灯的产销。有必要全面检视阻碍节能灯回收处理的各种行政壁垒,更加明确节能灯企业的回收责任并严格监督,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节能灯回收业,通过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无汞节能灯的生产和销售。(张颖) 相关链接 武汉立法要求社区回收 近期武汉市出台专门条例,对废旧节能灯回收处理作出规定。根据这一条例,武汉市将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节能灯管处理企业在商场、超市等设置废旧电池、节能灯管回收网点,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对废旧电池、节能灯管进行回收和再利用,并要求当地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建立节能灯管统计核查制度,对其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北京补贴处理废旧光源 作为绿色照明工程的一部分,自2007年开始,北京公共服务机构更换高效照明产品时,按照要求90%被更换的废旧光源必须收回。废旧光源由供货商回收后,统一集中到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做无害化处理。每只废旧光源,政府补贴1元给处置中心。 欧盟的节能灯回收 在西班牙,废弃节能灯从回收到处理全部由政府买单。瑞典和德国,采取社区回收和销售体系回收两条渠道回收节能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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