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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积极践行司法“走转改”打造司法公信力

www.fjsen.com 2013-06-06 08:13  包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释明答疑:司法认同在心间

“被告人林某,我院已受理人民检察院指控你犯强奸罪、绑架罪一案,现就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向你释明:被告人你有权为自己作无罪、他罪或罪轻的辩护,经本院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听取最后陈述后,如本院认定你构成犯罪,以下常见情节将对你的量刑产生影响……”这是宁德中院给被告人林某的法律释明告知书的部分内容。

在审判过程中,如何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法律适用,更明确自己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是树立司法公信的重要一环。如今,在宁德,一项名为刑事案件法律释明告知的制度已在两级法院全面铺开。宁德法院对所有罪名的一审刑事案件均实行法律释明告知,告知被告人有权为自己作无罪、他罪或罪轻的辩护;告知被告人常见从重、从轻处罚情节;告知被告人涉及被指控罪名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被告人吴某是一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团伙中的成员。“从法院给我的法律释明告知书中,我学到了关于从重、从轻情节和贩卖毒品罪责刑的知识。我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另外,我还有立功行为。因此,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我5年7个月,加上窝藏毒品罪的1年6个月,合并执行我7年徒刑。这是我应得的,没有判重,我不上诉。”吴某对记者说。

“要不是你们法官一项一项地给我分析过错和责任,我这个倔老头怎么也理解不过来这个问题,现在总算明白了, 2000元赔付款我今天就给付对方。”5月13日,在听取泰宁县法院领导和经办林法官对判决书进行认真释明答疑后,因邻里纠纷而败诉的李老汉表示心服口服。

早在2011年,省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司法全程释明说理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尊重和保障诉讼各方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释明说理答疑工作。承办法官们通过日常判前说理、判后答疑,第一线解决纠纷;中层负责人轮流接访当事人,解疑释惑,让当事人吃下“定心丸”;院领导主动约谈当事人,着力化解难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省高院领导在多种场合多次强调,提升作风形象就必须真抓实干。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工作要求,积极深化“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和“零差错”活动,加大力度治理“庸懒散奢”,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执法办案一线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上来。带案下访、派员驻村、挂钩结对、扶贫帮困……老百姓说:“法院干部的作风,实!”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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