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高校周边"日租房"存诸多隐患 亟待装上"安全栏"

www.fjsen.com 2013-07-26 08:19  郭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些“日租房”的广告招牌,就肆无忌惮地竖在福州大学城某高校的草坪上。

擅自经营“日租房”违法,入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没有保障

记者调查发现,福州高校周边的“日租房”多数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在对居住人员的管理上,除极少数经营者会要求居住者进行登记外,一般都不会询问,也无需居住者出示身份证。对此,相关部门表示,擅自经营“日租房”违法,这类“日租房”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闽侯县工商局称,经营“日租房”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还需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如无,则属非法经营。

福州警方表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如果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取缔,并对违法经营者处以拘留、罚款;若非法经营获利达到一定数额,还将根据刑法依法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据介绍,仓山警方曾对非法经营“日租房”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2012年3月至8月,查获21家非法经营的“日租房”,抓获涉嫌违法犯罪人员53人。

仓山警方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非法经营的“日租房”存在不小隐患,建议学生入住时慎重考虑。

其一,许多“日租房”经营者只为追求经济利益,忽略了治安问题,入住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没有保障。这类“日租房”很可能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处,成为滋生“黄赌毒”的温床。比如,前不久天津市南开区警方在某大学附近对“日租房”进行清查,行动中缴获毒品15.2克,收缴枪支5支,抓获涉毒、涉枪人员19人。此外,“日租房”同一把钥匙在许多人手中传来传去,容易引发盗窃案件。

其二,“日租房”楼房的原有格局被不合理分割,大多未经消防审验,存在极大的建筑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

除了上述安全问题,高校周边“日租房”的大量涌现对学生正常学习和健康生活带来不小负面影响。

福建师范大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指出,一些学生长期入住“日租房”,导致上网成瘾,荒废了学业;“日租房”助长了一些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对于学生生理安全也是一种威胁。

对于学生入住“日租房”的行为,校方是否加强管理了呢?连日来,记者致电省内一些高校,除了少数学校表示已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大多对此保持沉默。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管理科郑科长说,该校住宿管理比较严格,一般要通过学生申请、家长签字、辅导员同意后学生才能住到校外。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办洪老师说,校方经常安排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巡楼”,督促住宿学生按时回宿舍,若某学生出现3次以上晚上11点之后回宿舍,辅导员就会找其谈话。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