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气象资讯 > 正文

受“潭美”影响 福建发布风暴潮和海浪Ⅱ级警报

2013-08-21 11:45:15 颜财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1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 受今年第12号台风“潭美”影响,今日上午8时,福建省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Ⅱ级警报(橙色)和海浪Ⅱ级警报(橙色)。

24小时风暴潮警报

预计21日上午至22日上午,我省沿岸海域将出现40-130厘米的风暴增水,其中严重影响岸段为平潭以北沿岸海域,为70-130厘米。由于天文潮位较高,21日上午沙埕、三沙、白马港、琯头、梅花、潭头、平潭站达到蓝色警戒潮位;21日夜间到22日凌晨沙埕、三沙、琯头、梅花、潭头站将达到橙色警戒潮位,平潭站将达到黄色警戒潮位,白马港、城澳、石城、崇武、石井、厦门站将达到蓝色警戒潮位,风暴潮预警级别为橙色。

受“潭美”影响,预计21日上午至22日上午,我省闽东渔场、闽中渔场将出现6.0-9.0米的狂浪到狂涛,闽外渔场、闽南渔场将出现4.0-7.0米的巨到狂浪,台湾浅滩渔场将出现3.5-4.5的大到巨浪,泉州以北沿海3.5-5.5米大到巨浪,泉州以南2.5-3.5米大浪。海浪预警级别为橙色。

福建省海洋预报台提醒,请海上过往船只注意航行安全,并请密切关注后续警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