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十一”预计旅客运输量将超1600万人次 小客车免费通行

www.fjsen.com 2013-09-29 18:24  陈薪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国庆期间小客车免费通行

据了解,国庆期间继续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及7座以上营运客车(含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在我省境内停止运行的规定。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免费通行工作的组织管理、服务保障、协调联动、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和监督考核等工作,保障假日出行畅通。

交通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协作,加大对客运站(场)、火车站、旅游景区、渡口渡船等重点客流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超限检测站、高速收费站,组织开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黑车”、旅游包车、客运班车、出租汽车、船舶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旅客及经营者合法权益。

节日期间,将重点突出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城市公交、港口码头、渡口渡船等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加强公路、桥涵等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施工工地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场地安全。强化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现场监管,督促县乡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严防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

对未经旅游部门批准的旅游景点、不符合通客车条件和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禁行的路段,严禁旅游客运企业承接运输任务和客车运行;严禁旅游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山区、景点路段行驶;严禁旅游客车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全力做好对台直航及“两门”、“两马”、“泉金”海上客运航线的安全服务工作。

  • 责任编辑:张海燕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