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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人大听取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

www.fjsen.com 2013-10-24 17:25  陈路招 罗科雄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连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保生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会议提出,《劳动合同法》执行五年多来,尽管连城县在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几方面:一是企业主和劳动者对签订劳动合同认识片面;二是企业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不强;三是劳动用工配套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五是用人单位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撑起劳动者的“保护伞”,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该县人大常委会开出了“四良方”: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 。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合法、正当渠道维护权利,反应诉求;引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合同签订,自觉纠正劳动用工存在的问题,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创业发展,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要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知晓率,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将《劳动合同法》列入“六五”普法宣传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用工制度。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情况,做好劳动关系预警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要加强基层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技能培训指导,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作用;要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监管,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认定标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履职水平。调整充实劳动监察机构与人员。要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健全监察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保证工作经费和必要的执法设备,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推进劳动保障工作进乡镇社区。建议在“一园两区”组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进一步健全乡镇调解机构,实现管理和服务重心的下移,发挥基层作用;要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要把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劳动行政执法与处理劳动争议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力度,及时查处违法、侵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各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张,谁负责”原则,积极探索健全工资保证金等有效办法,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监控,积极预防和及时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四、加强部门协作,维护职工权益。健全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政府、工会代表工人、工商联和企联代表企业主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完善机制,相互协作,健全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劳资纠纷预警机制。有关部门要制定群发性劳动争议的工作预案,联合做好政策宣传、矛盾协调化解工作;加强企业准入监管。根据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批准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应落实行政许可前置的条件,严格把关落实企业准入监管制度;加强执法部门配合。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密切联系与配合,严厉打击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查处。

  •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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