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大着力森林资源保护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www.fjsen.com 2013-10-25 16:59 林福泉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漳平市生态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先后获中国花木之乡、中国杜鹃花之乡、中国特色竹乡等称号,2013年4月被福建省环保厅授予漳平市“省级生态市”称号,该市永福镇、赤水镇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双洋镇、溪南镇等辖区内80%以上的乡镇分别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的命名。这些成绩的取得完全得益于全市上下对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奠定的基础,同时也得益于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森林资源保护的持续关注和监督。 建言森林资源保护 献策美丽家园建设 众所周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森林的多功能效应,强化生态安全作用,对于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美丽家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012年12月30日,在漳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常委会工作报告隆重提出:在新的一年里,要着力绿色发展,助推新跨越。要着力人居环境改善,推进卫生、园林、文明城市“三创”工作。要着力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为建成“天蓝、地绿、山青、水净、宜居宜业的美丽幸福漳平”打下坚实基础。强调常委会要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要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民生问题,着重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市创建活动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组织开展视察、调研、专项督查等,推进“绿色经济·美丽家园”建设。 为促进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全面开展,2013年5月30日,漳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森林法》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加强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创新管护机制,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同步增长,林业生态建设得到长足发展。针对仍然存在破坏森林资源现象等问题,提出六条审议意见:一、加大林业法制宣传,增强森林资源和生态保护意识;二、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三、科学营林,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四、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执法工作;五、加大投入,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六、承兑补偿政策,加大食用菌产业转型扶持力度。 加强跟踪督办 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 为督促森林资源保护审议意见办理落实,7月31日,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席海勤副主任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成员、农村工委等组成督查组前往赤水镇等,实地察看了赤水镇香寮村新建森林公安警务室建设情况,详细了解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管护、打击盗滥伐阔叶树非法加工木屑种植食用菌及对重点林区天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保护情况,听取了市森林公安分局及赤水镇落实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审议意见工作情况汇报,并与部分森林公安干警、镇村干部、护林员等进行了交流和座谈。8月23日,漳平市人大督查组再次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追踪,专门听取了市林业局关于落实漳常〔2013〕11号《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森林法〉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督查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创新管护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常委会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给予肯定,同时强调,要紧紧围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发展战略,强化森林生态安全作用,进一步加大林业法制宣传,着力森林资源和生态保护,为早日建成“天蓝地绿、山青水净、宜居宜业的美丽幸福漳平”做贡献。 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完善保护措施,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明显加强,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约束性指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林地面积减少率指标预控工作的通知》,市林业局转发福建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和规范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林地预审及林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林业主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森林限额采伐,推行“份额分解,分类排序、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采伐指标分配新机制,有效控制森林资源消耗。重新考核选聘出一支242人的生态公益林护林队伍,全面落实生态公益林各项管护措施。三是认真开展违法占用林地集中检查清理和查处工作,共调查摸底占用林地997宗,面积256.5852公顷;立案104起,查处103起,行政处罚102人次,罚款837786元。四是开展整治以非法木屑为原料种植食用菌专项行动。坚持“源头管理、堵疏结合、集中治理、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通过查源头、打击木屑加工点、堵非法运输,引导农民发展其它农业生产项目等措施,严格限制以木屑为原料种植食用菌,确保不再新增规模或扩大种植范围。五是不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以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为主开展了“攻势三号”、“清网行动”、“亮剑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森林生态环境整治 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近日,漳平市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发出了《关于开展森林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目的是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省级园林城市为载体,实施森林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构建城乡一体、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体系,创建优美、和谐、宜人的人居环境,促进美丽幸福漳平建设。明确了整治提升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今年全市完成造林绿化5.782万亩;实施建设4个绿色乡镇;确保104万亩生态公益林的安全,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病虫灾害,年末森林覆盖率达76.1%。从2013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实施建设14个绿色乡镇,通过开展建设绿色乡镇,达到以下目标:建成区绿覆盖率达到18.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5平方米以上;乡镇规划区内有一座公园,公园绿化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养护管理良好,大气、水环境良好,环保监测指标均不超过规定标准,能够满足人们休息、观赏及文化活动的需要;。 市林业局则提出了重点实施五个工程,确保森林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标的实现。一森林资源培育工程。“山上造林”与“山下增绿”同步推进,以“四绿”工程建设为重点,打造漳平造林绿化新亮点。重点实施省道、“双永”高速公路进出口、枢纽互通、服务区周边生态景观林示范点建设及出境通道的绿化和林分修复;加强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南洋生态小镇和拱桥生态旅游区等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及西园中心镇等其它城乡结合部、小城镇连接主城区的森林通道建设和乡村“四旁”植树造林等,力争“十二五”期末森林覆盖率排在龙岩市中游水平。二森林生态修复工程。继续推进全市90万亩重点生态区域封山育林,加强森林抚育和管护,加快稀疏林分补植修复,通过补植套种乡土阔叶树、珍贵树,调整树种结构,将现有低产低效林分改造成“乔、灌、草”相结合的混交林、复层林、异龄林,逐步改变全市森林以杉木、马尾松等针叶树为主的状况。三森林生态保护工程。实施九龙江北溪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和天然阔叶林保护工程,重点保护九龙江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以及城镇周边景观林、交通道路林、珍稀特有树种和其他重点区位的生态公益林。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四园林城市创建工程。继续完善榉子洲公园、东山公园和福祉阁公园景观工程,尽快启动西雾山公园、登山公园及景城公园建设,重点抓好“沿城花卉带、沿江景观带、沿路绿化带、沿通道休闲观光带”建设,打造城市绿化的个性品牌,丰富城市绿化韵味和品位。确保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2%以上,绿地率达到37.2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以上。五森林文化体系建设工程。保护好现有各类景观资源,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漳平森林文化体系。重点是开发建设天台国家级森林公园天台山、大涵溪景区项目,推进九鹏溪景区二期建设,提升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南洋生态茶园和拱桥生态旅游区的森林文化内涵,支持赤水香寮山庄等“森林人家”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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