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核载9人满载16名小学生 “山寨校车”驾驶员被罚款扣分

2013-11-12 21:11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临江所查获的山寨校车内满载着小学生

东南网1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程敏琴)1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福州仓山公安分局临江派出所民警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一辆号牌闽ABAXXX的黄色“校车”驶入了民警的眼帘,细心的民警发现这是“山寨校车” ,当即示意车辆停下,但该车却企图冲关,被民警拦截下。

民警拉开车门,车内黑压压的一片,狭小的空间里挤满了小学生。经民警点数,共载了16名小学生,而该车核载人数仅为9人。

据民警介绍,如果是校车必定要按规定喷涂校车图案和安装校车标志,然而,该车没有,只是仿照校车喷涂,所以当场判定其是“山寨校车”。

民警依法询问司机时,司机支支吾吾地道出:“我就是每个月收每个学生人民币200元至280元不等的费用,负责接送学生上放学的” 。

当民警询问其是否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时,司机居然说,“我也是侥幸,反正长得跟校车很像,警察也不会查” ,当问及为何超员又危险驾驶时,司机更是语出惊人,“我的驾驶技术相当娴熟,小孩那么小多塞几个不会出问题”。

民警经过核查后,该车辆不具备从事校车服务资格,该驾驶员也不具有小车驾驶资格,民警依法扣留该车,同时做好小学生的驳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车管理条例》,按照使用未取得校车校牌的车辆从事校车服务、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两项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20元,计分6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