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清警方破三起拐卖儿童积案 被拐时间最长的达27年

2013-11-13 20:45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通讯员手记:

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决不能手软!

3起案件中,3名儿童被拐时间最长的达27年,最短的也有16年。失去家庭温暖、缺少亲生父母呵护的他们各有各的不幸遭遇,被拐27年的小芳成了别人的童养媳,17年前被拐的小安却染上了偷摸等坏习,16年前被拐小陇现在仍然辍学在家。

而被拐的小芳更是因为贩毒被判刑入狱2年多。面对这些深受拐卖之害孩童,福清公安民警积极作为,紧紧依靠群众,穷尽一切手段,抓住任何线索,矢志不移地攻坚克难,做到人没找到绝不收手!在侦破该3起拐卖儿童案中,福清警方先后出动警力320余人次,辗转重庆、浙江、福建、四川、贵州5省(市)7个城市,排查、走访4600多人,搜集线索570多条。

最终依靠公安部建立的全国打拐DNA数据库,逐一确认了被拐人员身份,帮他们找到了亲身父母。3起案件彰显了福清公安民警的爱民为民情怀和扎实群众工作。3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公安机关必须加大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让这些不法分子无处遁形,让更多的家庭免受分离之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