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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人大开展规范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妇女权益调研活动

2013-11-19 10:26  郑书强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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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名群带领由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区妇联、民政局组成的调研组一行6人,到延平区乡镇、街道,开展完善和规范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调研活动。

10月29日、31日及11月1、7日,调研组调研组先后到南山镇、峡阳镇、炉下镇、水南街道,通过察看村(居),走访基层干群,听取当地政府汇报,召开由多个村(居)干部、妇女代表、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11月12日,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和收集应邀参会的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区法院、民政局、司法局、监察局、信访局等区直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完善和规范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次调研活动中,与会人员对延平区农村地区村规民约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外嫁女”、“离婚女”、“招婿女”、“农嫁非”这几类妇女群体合法权益的侵犯现象,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规民约也提出各自的建议和意见。调研组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征迁工作的不断扩大,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与落后的村规民约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妇女作为弱势群体一方的合法权益往往受到侵害,给社会稳定带来影响。调研组建议: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尤其是男同志的法律意识,转变重男轻女的错误观念;民政、司法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的指导、监督和审查,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法院要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救济服务,发挥能动司法,积极化解由此引发的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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