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省委会常务委员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11-19 12:25 来源:福建政协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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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当前,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政协提案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中共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全面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作出重大部署。为此,十届省政协常委会对新一届政协提案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认真组织新一届委员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政协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展人民民主、加强民主监督、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渠道,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政协界别的独特作用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形成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把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服务大局与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把提高提案质量与增强办理实效结合起来,把发挥自身优势与调动各方面力量结合起来,把继承优良传统与不断开拓创新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履行人民政协职能和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的重要作用。 (二)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见》颁发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系列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各级政协组织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在提案办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把贯彻落实《意见》和闽委办发[2012]4号文件精神纳入议事日程,主动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政协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努力提高我省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切实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协作,积极推动承办单位学习《意见》和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开展提案办理和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广大委员在提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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