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省旅游局19日印发《关于委托实施旅行社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委托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旅游局负责旅行社行政许可。这意味着,新开旅行社只要向所在设区市旅游局提交申请即可,无须再统一到省旅游局提交申请。 此次简政放权后,省旅游局负责对受委托的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的各旅游局将设立服务窗口,明确专人受理旅行社的申请、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对辖区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变更、注销、吊销等情况在媒体上公告。 另悉,明年起,省旅游局还委托各设区市旅游局审验出境游名表(赴台游名表审验除外)。 |
相关阅读:
- [ 11-14]杭州游客曝被赶出菲律宾酒店 旅行社称费用矛盾
- [ 11-12]最强11月台风已致海南广西7人亡 强度持续减弱
- [ 11-11]北京非法一日游仍猖獗 业内指旅游法震慑力并不大
- [ 11-11]14名杭州游客因“海燕”滞留长滩岛被赶出酒店
- [ 10-31]三明市3家旅行社晋升5A级
- [ 10-26]云南香格里拉导游强迫消费事件致景区游客减两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