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大助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3-11-21 22:17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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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在连城县新泉镇敬老院施工现场看到,工人们正在抓紧对院内居住楼进行内部装修,工程将于年底全面峻工,此外,连城今年还将新建四堡、塘前、曲溪、赖源和隔川等5个乡镇敬老院,目前,全县有社会养老院服务机构18所。2013年7月,全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经费增加到5640元/年,分散供养经费增加到4560元/年,比较分别每月提高了180元与150元。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巨大的成效,力争做到了“老有所养”。这成绩的背后离不开连城县人大不懈的调研、建议、监督落实的助推。 调研:“把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症结” 养老问题是关系百姓大众的民生问题。连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和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和代表都非常重视这个议题,在2009年在征求常委会年度工作监督计划时,李祯煜、罗木生等代表就建议把这个议题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3月20日,连城县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县社会养老福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县养老院、福利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部分乡镇,实地了解了全县的养老福利工作开展情况及集中供养人员的生活,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民政部门的汇报。 2013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又组织了调研组跟踪调研,经过调研组和人大代表的不断的跟踪调研——“把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症结”存在于: 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目前,连城县户均规模3.17人。老人留守家中的“空巢”现象日益普遍,据调查,“空巢”老人已占到了连城县老年人的近8.6%。 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不够完善。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存在着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要求不断提高与政府财力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难以运作,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服务内涵需进一步提高、完善。 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一是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高素质的老年人社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不足。二是社区低偿和志愿服务人员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 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存在结构性矛盾。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服务需求的数量不断增加,层次不断提高。县现有养老机构均为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功能是满足“三无”、“五保”老人等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致使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出现了结构性矛盾。 建议: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连城县大人积极推动,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方针在连城的实施。2012年3月连城县人大调研组通过调研向政府提出了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等建议。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强调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是落实民生的重要性。 县人大调研组和代表通过“把脉、问诊”了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要认真做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和“五保”供养制度,切实解决好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要加快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加大农村福利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完善配套设施;要不断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大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规范的养老服务准入制度,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 三是切实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要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服务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要不断改进对社会养老服务的规范管理。组织制定实施建筑设施、卫生条件、服务质量等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人员素质。 监督:依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不仅积极建言献策,还依法履行了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职责,依法推动了政府的社会养老体系建设落实到位。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并逐项抓好落实。 县政府先后投入1000多万元,新建了县社会福利中心和莲峰、北团、庙前、朋口、文亨、揭乐、莒溪、宣和等9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了罗坊、姑田2所乡(镇)敬老院。同时,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已建成栗园、东街、西街、南街、北街、莲西、豸峰、姑田镇永新等8个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为100%(按省绩效评估口径,不含2009年后设立的社区)。 2012年12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连城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2011-2015)规划的通知》,对做好连城县社会养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具体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供养经费。将供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切实解决医疗保障。将全县所有“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五保”老人全部资助参加“新农合”。2012年起县已将社区养老服务站正常运转每年每个社区不低于6000元的经费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 老年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全县有县级老年大学1所,乡村级老年学校129所,有老年学员11460人。全县有老年人活动中心(室)和老年体育活动场地262个。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年群体组织不断健全。全县共有村(居)老年协会187个,有各级老体协216个。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需求的必由之路,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在调研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林庆祯主任指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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