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调整意见
2013-11-24 08:44: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
东南网11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储白珊) 根据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的《关于调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5年)的意见》,我省将优先支持发展精神、儿童、妇产、老年等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新兴健康服务机构,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学科建设。 在医疗资源建设方面,我省将增加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机构数,到2015年,全省设置公立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7所,比原规划增加2所,其中省级4所(增加2所);调整床位配置结构,到2015年,全省规划床位数调至16万张,比原规划增加8000张;增加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配置,全省平均每千人口配置执业(助理)医师数从1.84人调至1.88人、注册护士数从2.02人调至2.07人。 调整综合医院机构数量、规模和布局,鼓励多元办医。根据《意见》,到2015年,全省共设置三级综合医院48所至57所,其中2013-2015年新增18所-26所。按举办主体分类,公立37所(比原规划增加1所),民营11所-20所(比原规划增加5所)。对于服务人口100万人以上、辖区无三级综合医院的县(市、区),可将县级二级医院扩建为三级医院,对服务人口较多、医疗服务功能较齐全的甲类卫生院,及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乡镇的卫生院,可按二级综合医院规划建设。 此外,我省还将扩大本省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层次招生规模,增加紧缺专业的招生计划,多举措引进医学人才,缓解各级医疗机构人才紧缺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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