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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

2013-12-03 08: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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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群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直各有关部门出席会议并汇报了相关情况。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从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对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在全国防震减灾立法中率先对建立全省地震预警系统作出规范。

刘群英要求,要充分认识条例对防震减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要求,各司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严格依法执行,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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