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诱骗未成年女孩到其家上网,而后实施强奸导致其处女膜破裂,2013年12月4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程某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同是漳州县城到市区打工的21岁男子与被害人一家同租住在芗城区芝山镇的一幢楼内。2013年3月28日晚,程某将少女徐某诱骗到其二楼租房内,在上网一会后,欲与徐某发生性关系遭拒。程某强行将徐某按倒在床上,采用暴力强行与徐某发生了性关系,导致徐某下体流血。后经漳州市检察院法医临床鉴定,证明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徐某父母获悉情况后,随即向警方报了案,程某于2013年3月30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程某采用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但本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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