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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决算说明

2013-12-13 16:52:34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林锦   我来说两句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人大办公厅201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3] 65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2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03]86号)、《关于设立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的批复》(闽委编办[2007]253号)、《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方案的批复》(闽委编办[2010]216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省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

(二)根据常委会的要求,做好地方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审查了解本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订的行政规章、决定、命令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审查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发现不适当的,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纠正的建议报告。

(四)为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提供服务保障。

(五)为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六)负责计划、预算审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七)负责省人大选举事项的具体工作,承办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的具体工作。承办经省人大选举或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评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省贯彻实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九)负责联系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做好代表视察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抓落实,按时答复代表。

(十)办理省人大会议主席团或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批评、建议、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或报告。

(十一)承办省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和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我省地方各级人大的联系工作。

(十二)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研究。

(十三)负责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省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编辑出版《人民政坛》月刊,编印《人大信息》。

(十四)负责受理和督办有关的信访案件。

(十五)负责县级以上人大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六)加强机关建设,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十七)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作为1个预算单位,编报数据包括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下属的办公厅、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华侨工作委员会(台胞工作委员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信访局等共13个厅级单位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以上全部列入201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办公厅本级涵盖13个厅级单位):

102301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本级)

1026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干部培训中心

102602

《人民政坛》杂志社

102603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102604

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

102605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人民接待室

 

 

 

 

 

 

 

三、201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任务是: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为常委会履行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事项的保障工作:

(一)省人大常委会共召开7次会议,制定法规8项,修改法规3项,废止法规2项,通过法规修改决定1项,审查和批准福州、厦门市法规11项;

(二)讨论并做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1项;

(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9项,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5项,进行专题询问1次;

(四)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38件、建议769件;

(五)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4人次;

(六)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四、2012年决算收支情况

2012年,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收入决算为9915.2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9802.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2.81万元。支出决算957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9577.6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48.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7771.13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人大机关正常运行、开展人大事务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0.24 万元。主要用于软科学课题研究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1036.48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244.61万元。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开展相关专项业务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346.09万元。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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