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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人大:“柔性司法”为妇女儿童筑起“防护墙”

2013-12-18 16:08  马小蔚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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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这么多波折,我们还能在一起,要感谢法官给我们做了这么多次调解,不仅仅是我们要感谢您,我们还要代孩子感谢您。”郭女士在离开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时还不停地回头感谢。郭女士诉其丈夫杨先生离婚纠纷一案在该院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双方有一对分别为7岁、3岁的子女,如果夫妻离婚势必会给孩子带来影响,先后四次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让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这是新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的真实体现,更是新罗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注重“柔性”司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努力成果。

自2005年新修订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新罗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妇女政治地位不断提高。2011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了区妇联关于全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到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等单位,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检查组肯定了全区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妇女教育和就业、妇女健康保健以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针对妇女参政、就业、劳动保护、婚姻家庭及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等重点难点问题,新罗区人大代表们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服务;抓住每年人大会召开的契机,积极准备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几点建议》、《关于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建议》、《给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多一份关爱》、《关于加大中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配套资金投入的建议》、《新罗区促进农村出嫁女合法权益维护的调查与建议》、《关于加强龙岩市中心城区流动儿童权利保护的建议》、《关于组织低保妇女接受免费妇科检查的建议》等提案或大会发言材料,有力地促进了一批妇女儿童重难点问题的解决,督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新罗区人大常委会以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审议意见为主抓手,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促成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列入《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纳入了“六五”普法规划。尤其是在开展对“两院”监督同时,注重变“刚性”条文为“柔性”关怀,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载体,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新罗区检察院、法院在区人大常委会的不断监督下,结合自身职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载体,拓展司法维权新途径,切实让妇女儿童实惠多,成效显著。

一是成立了“知心姐姐联络站”。区检察院在当地知名网络论坛“龙岩KK社区论坛”开设“知心姐姐联络站”专版,指定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熟悉儿童特点、善于做儿童思想教育工作的17名40周岁以下优秀女干警为联络站成员,为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在线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她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防止儿童因不懂法、情绪激化而发生犯罪。“知心姐姐”联络站成员还结合新时期儿童教育的特点,录制了《弟子规》讲座,引导儿童领略儒家思想崇德尚义、修己求仁、修齐治平的思想内核,促使儿童把学习的感受付诸于生活和学习的各个方面。目前,“知心姐姐”联络站共接访了3000余人次,版块点击率达4万余次。“知心姐姐”QQ在线栏目共为200多名儿童及家长提供了心理、法律咨询等服务,撰写了近300篇工作日志。

二是成立“妈妈检察官”办案小组。区检察院专门抽调公诉科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儿童身心特点、富有爱心的五位女检察官组成“妈妈检察官”办案小组,通过女性特有的细腻、耐心和母爱,化解儿童对法律的敌视和对抗情绪,并按照轻缓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可诉可不诉的尽量不诉,对应提起公诉的案件都会精心准备一份感染力较强的公诉词,剖析儿童的犯罪原因,促使其真正知罪、认罪、悔罪,充分阐述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目前,该办案小组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73人。

三是建立“知心姐姐”帮教基地。区检察院在本地选择一两家优势企业,建立帮教基地,对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以及被胁迫、被诱骗或者因为生活困难无人照管而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不予起诉决定的,确定“知心姐姐”作为帮教老师,帮助其从思想上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促使其改邪归正,并安排其到设有帮教基地的企业就业,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为其解决谋生之路,把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目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开展回访工作100余次,签订帮教协议书43份。

四是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区法院在民一庭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主要由处理婚姻家庭、妇女权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和一些热心审判事业、善于做思想工作的陪审员共同组成,通过建立“三快”机制、坚持妇女优先原则、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实行调解制度等措施,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受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299件,已审结283件,上诉20件,无一改判,无一错案。

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保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正如新罗区人大常委会林韶立主任所说的:“下一阶段,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发挥监督职能,督促政府及部门加大对妇女儿童的保障力度,尤其是政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妇女儿童维权的良好法制环境,努力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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