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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23条举措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2025-06-19 08:58:18 作者:赵文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赵文娟) 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毕业生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1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这些优惠政策,是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最新举措。

17日,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稳岗扩岗政策保障、鼓励毕业生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提升就业能力等10个方面推出23条举措。

《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纳入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类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集中。各高校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毕业生就业需求掌握率100%,毕业生就业服务率100%。6月,各地至少举办1场综合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各高校至少举办2场校园招聘会,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

《通知》明确,突出市场化就业导向,并通过双向支持,提高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意愿。一是支持稳岗扩岗,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省内国企整体招聘毕业生规模增加10%,落实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对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近一年裁员率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欠薪、社保欠缴或失信记录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二是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在同一单位连续缴满3个月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毕业生岗位补贴。

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方面,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针对性职业培训。支持高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等培训,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深化“扬帆计划”等实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提供适当的劳动报酬,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通过见习岗位实践提升就业能力,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

此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稳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治理需要,加大基层服务岗位开发力度,重点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鼓励面向县域重点产业就业,对县域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高校毕业生到县域中小微企业就业的,落实扩岗补助和岗位补贴。

在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可享3万至10万元资金扶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要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入驻条件,并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开放。

为解决毕业生求职的后顾之忧,《通知》明确,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的毕业生,所在高校可为毕业生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要求各地创造条件,盘活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异地求职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或发放住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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