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规范捕捞渔具管理 31日前须清理和更换13种渔具

2013-12-23 09: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洪)省海洋与渔业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捕捞渔具管理,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明年3月1日起,新申请或者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的,须按照农业部通告附件所列渔具名称和主捕种类规范填写。

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执法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摸清掌握本地捕捞渔具的基本情况,限定捕捞渔具所有者、使用者按照规定尽快清理、调整和更换超标准网具,确保整改到位。

据悉,农业部通告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除继续执行国家现有规定外,黄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全面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13种渔具,禁用渔具的所有者、使用者须在本月31日之前对上述渔具进行清理和更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