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范捕捞渔具管理 31日前须清理和更换13种渔具
2013-12-23 09: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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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洪)省海洋与渔业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捕捞渔具管理,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明年3月1日起,新申请或者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的,须按照农业部通告附件所列渔具名称和主捕种类规范填写。 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执法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摸清掌握本地捕捞渔具的基本情况,限定捕捞渔具所有者、使用者按照规定尽快清理、调整和更换超标准网具,确保整改到位。 据悉,农业部通告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除继续执行国家现有规定外,黄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全面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13种渔具,禁用渔具的所有者、使用者须在本月31日之前对上述渔具进行清理和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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