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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鲟放流拉开海洋渔业资源保护行动序幕

2014-01-01 11:08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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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3尾被称为“鱼类活化石”的中华鲟,在闽江支流乌龙江水域放归闽江,拉开海洋渔业资源保护行动序幕。

中华鲟是我国特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1988年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距今已有1.4亿年,有“鱼类活化石”之称。本次放流的中华鲟,据专家测定年龄跨度为6-16龄之间、体长分布在102-180厘米。

中华鲟主要分布于我国近海和长江、珠江、岷江等流域,我省闽江、九龙江等水域是中华鲟的天然分布区之一。但近年来,受水域环境污染、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中华鲟种群资源受到严重威胁,长江的现存数量急剧减少,珠江、闽江极少,九龙江几乎绝迹。

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选择冬季在闽江水域放流,除了闽江就是中华鲟的天然分布区之一,更重要的是闽江

冬季水质环境适合人工驯养的中华鲟野外过渡。在此区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试验将有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中华鲟栖息繁育动态和活动规律,更好地保护和恢复我省中华鲟资源。

据了解,放流的中华鲟容易被误捕误伤。本次为标志放流,给中华鲟作了体外标志,上面附有编码和电话号码,如有渔民误捕或误伤,可与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联系。体内的标志则是注射进去的嵌入式芯片,获取中华鲟后可通过后台扫描获取鱼体信息。我省历次放流入海(江)的中华鲟基本上都做了具体标记,过去几年曾在朝鲜半岛海域、舟山和黄渤海海域监测到了我省前期放流的中华鲟。

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表示,省、市、县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将加大对中华鲟等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物种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公众保护水生动物的意识;执法机构要加大中华鲟放流后的监管力度,防止被误捕、受伤;科研部门要

做好放流后的监测和评价工作,为我国更好地保护和恢复中华鲟资源提供科学的支撑。

2012年,全省投资1480万元,增殖放流鱼虾贝苗种5.5亿尾(粒),其中海水增殖放流苗种4.8亿尾(粒)、投资672万,放流水域覆盖全省13个海湾;淡水增殖放流苗种7000万尾、投资807万,放流水域主要为闽江、九龙江流域的主要干、支流。

2014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将开展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建设、打击违规作业行为、沿海巡回宣传、组织公众参与等十大渔业资源保护行动。在我省三沙湾、闽江口、湄洲湾、东山湾等8个港湾,闽江、九龙江、汀江水系的支流、湖库等水域开展大规模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大黄鱼、真鲷、长毛对虾、中国鲎等经济和珍稀水生生物32种,10亿(尾、粒)。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企业、个人通过捐资认领参与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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