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印发贯彻落实防腐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2014-01-02 08: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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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狠抓党的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 (一) 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 党委 (党组) 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贯彻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牵头单位:省纪委;协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 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建立健全党员党性教育和分析的机制与办法,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出台处置不合格党员意见。(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协办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 (二)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外事办、省效能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纠风办)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贯彻落实办法。改革会议公文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决落实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等要求,从严从紧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从分工负责、情况收集、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汇总报告、情况通报等方面抓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从具体问题抓起,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制定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健全作风建设惩戒机制。(牵头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协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审计厅) (三) 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开门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宗旨意识。总结吸收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基层群众评议党委 (党组) 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制度,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协办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 坚持“四下基层”常态化。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 (闽委发〔2013〕4号) 和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 (闽委发〔2013〕11号) 精神,制定贯彻的具体办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制度,完善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基层办公制度等。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党委(党组) 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四)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推动效能建设法制化。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在全国率先出台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及时制定配套制度,提高效能建设法制化水平。(牵头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效能办、省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强力推行“马上就办”。完善“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发挥全省“马上就办”示范点的引领作用。规范省直机关和市、县、乡、村行政服务机构运行,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加大效能督查力度,认真办理效能投诉,坚持直查快办,对“庸懒散”等行为实施问责,推动效率提高、服务改进。(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效能办;协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规范提升绩效管理。拓展绩效管理范围,从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向党群系统延伸。创新绩效管理制度,制定、实施 《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全面推广运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导向明确、制度完善、标准规范、科技支撑”的绩效管理福建模式。(牵头单位:省效能办;协办单位: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五) 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和“三规划两方案”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牵头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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