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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台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

2014-01-07 08: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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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根据全省各地产业特色、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对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七类产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重点区域发展布局提出指导意见。

重点产业空间发展布局为:

石化产业,集中布局湄洲湾和古雷石化基地,适度发展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严格控制其他区域化工产业发展,优化发展氟化工产业。

汽车产业,集中打造福州、厦漳和闽西北三大汽车产业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

船舶产业,集中布局闽江口、三都澳、湄洲湾、厦漳湾等四大船舶修造集中区,依托造船基地拓展海洋工程装备,大力发展邮轮游艇产业。

冶金工业,集中布局三都澳、罗源湾、漳州南太武三大沿海钢铁基地,做优做强有色金属产业。

水泥工业,严格控制新建新型干法水泥,合理布局粉磨站。

制浆造纸工业,优化临港区域布局,禁止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建设制浆造纸项目。

印染行业,在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主要河流两岸边界外规定范围内禁止建设印染项目,缺水或水质较差地区禁止新建印染项目,集中建设印染产业园。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2013年12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近日由省政府印发实施。昨日,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我省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意义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省政府制定《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

近年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业支撑作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工业经济呈现出增速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的良好运行态势。但是在工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布局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加剧、创新能力不足、招商引资缺乏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在局部地方比较突出,以及部分产业全国性产能过剩矛盾加剧带来企业效益下滑等方面。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产业的空间布局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在起草过程中,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依据国家对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和省领导的多次指示精神,力求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一般竞争性产业,尊重市场规律,引导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对电子信息、新兴战略性等目前尚在培育发展中的产业,发挥各地特色和优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资源环境依赖性强和邻避效应突显的产业,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省发展改革委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先后进行7次修改和论证,选择对环保、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和印染等七类产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十大重点区域的重点产业发展提出合理布局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对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和壮大龙头骨干企业,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对统筹区

域协调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防止同质竞争,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对促进我省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邻避效应,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对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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