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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卖烟花爆竹 店主为赚100元利润不料被拘留10天

2014-01-13 18:14  王坤明 张海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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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3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张海珍)进了100元两箱的擦炮,本打算净赚100元,可换来的却是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就是福州46岁的胡某铤而走险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付出的代价。

今日上午,民警在上渡路胡某的杂货店里查出两箱共480盒像火柴盒一样名为“黑蜘蛛”的擦炮。 民警查看了下,“黑蜘蛛”包装粗糙,没有产家,没有产地,系三无产品。

店主胡某为此悔恨不已。他对民警说,2014年元旦刚过,1月2日,就有一名男子来到店里向他兜售,“我没有销售许可证,我当时也害怕,不敢买,但那个男子说价格很便宜,还能赚一半,我不应该贪心,听信他的话进货!”

目前,警方已依法给予胡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非正规产家生产的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有可能因燃料配比不对,对人造成伤害。特别是孩子燃放的烟花,更应该购买正规产家生产的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都应该取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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