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人大代表: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费调价机制

2014-01-17 12:03: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分享到:

东南网1月17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目前,我省共有物业管理企业1430家,99%为民营企业。成本急剧上涨、价格调整机制缺失、从业队伍人才匮乏等问题是阻碍物业服务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省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思宁提出建议,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征和市场规律的长效物业服务费调价机制,向社会化、专业化、经营化的现代物业服务模式发展。

建议提出,要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引导业主树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理念,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除了对保障房和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通过科学测算经营成本制定合理的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的项目应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突破目前存在的政府指导价扩大化问题。

建议还提出,建立物业服务费价格调价机制,充分考虑物价指数和劳动力成本增长因素等对服务费价格的影响,并实行阶梯定价法,根据服务等级进行价格浮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