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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聚焦对学前教育立法:体罚孩子构成犯罪应追究刑责

2014-01-17 06:56:31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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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实施汉语拼音及汉字读写、数字书写运算、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违背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今年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陈展弘、魏刚等代表分别领衔提出关于制定《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不约而同将目光对准了幼儿的学前教育。

现状 我省学前教育存在多方面不足

议案提到,一方面城市的一些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合理,出现了天价幼儿园。另一方面,农村部分地区幼儿园数量过少,家园距离过长导致百姓无园可上。

“目前增长的学前教育资源仍主要集中在城市社区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园。”议案认为,除地理概念上的均衡以外,幼儿园还需要考虑在城乡之间、公办园与民办园之间、本地居民小区和外来人口聚集地之间达到均衡。

除硬件外,软件方面的教师资源等也存在不均衡的情形。以培训为例,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教师“在获得培训机会和培训经费资助方面”,仍处于明显的劣势。

根据调查,学前教育发展仍存在法律上的真空地带和相应的制度缺失。此外,租用小区物业举办幼儿园应向哪些部门缴纳管理费用、缴费比例高低等问题存在随意性。而民办幼儿园是否需要缴税则各地不一,且它的收费标准实行按成本收费,“但成本如何界定没有明确”。

至于直接和幼儿相关的伙食、玩具等的卫生标准如何保障,目前也尚未明确,“出现安全事故,如何依法处理同样没有统一法定程序”。

为解决上述难题,建议从学前教育的定位、保育教育的规范、教师队伍的建设等方面对之进行明确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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