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清风正劲——福建全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综述
2014-01-20 08: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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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曝光彰显震慑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决查处和通报典型问题。据统计,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8起,处理8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4人。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网络媒体曝光的重要线索,立即整合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信访、党风、效能等部门的力量,开展直查快办。省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查处了闽侯县卫生局副局长兼县人民医院院长陈才铿铺张浪费搞庆典、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车等问题。 加大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和查办力度。如,对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春节期间利用工会经费变相发放福利、福建教育杂志社春节期间发放购物卡、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和三明市第二医院购发中秋月饼等问题进行处理。 及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去年9月以来,省纪委先后4批实名通报了23起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 九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也集中通报了本地区查处的典型问题共52起,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成效明显得民心 2013年前11个月,全省同比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约6.1亿元,比预算数下降23.8%;同比减少公务接待184.5万人次,经费同比下降30.3%;因公出国 (境) 团组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2%和13.2%,经费同比下降37.1%;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同比下降18%;全省性会议的次数、天数和人数均同比减少30%以上;各类文件简报精简达三分之一;认真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省级干部有多头占用办公用房的,均已按规定全部腾退。 省纪委、监察厅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部分省直单位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各界对全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成效给予积极评价,认为党政领导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重视和比较重视的达95.2%,“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和有改善的”达95.8%。 近日,中央纪委会同国家统计局在三明市开展2013年党风廉政民意调查,群众对三明市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满意度达94.5%。省直纪工委在督查活动中进行了问卷调查,94.8%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改进作风的效果非常明显或明显;南平市对640名干部、职工开展问卷调查,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总体评价为“满意”的有611人,占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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