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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闽清风正劲——福建全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综述

2014-01-20 08: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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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0日报道(福建日报 闽纪党)

“你好,请问车辆是哪个单位的?为什么周末停在这里?请如实作出说明。”这是近日省纪委暗访组在厦门市一会所停车场对涉嫌公车私用行为进行现场调查的情景,也是省纪委持续加大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力度的一个缩影。

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自上而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与此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明察暗访,突出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送学、晚间、周末等重点时段,餐饮、娱乐、商场、会所、景区等重点场所,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督查。

各级强力综合推进

中央八项规定一出台,省委常委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迅速研究贯彻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办法》,明确4大项22条具体规定,要求从省委常委做起,从省级各套班子领导做起,带头遵守八项规定。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印发了《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提出6个方面19条具体意见,制定“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一系列改进作风的重要举措。

省委书记尤权、省长苏树林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形成了正效应。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多次对加强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提出要求,经常深入基层抓督促。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在工作检查中,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全过程,轻车简从,注重实效,认真贯彻“迎检不虚华、点评不客套、检查不扰民、接待不超标”的要求,受到基层干部群众好评。

省纪委出重拳、下猛药,连续出台了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清退、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九个严禁”等一系列关于改进作风、落实八项规定的文件。

各地也坚持领导带头,狠抓刹风整纪。莆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向全市人民作出带头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公开承诺,要求领导干部倡导革除节庆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大摆宴席等陋习,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保持督查高压态势

全省上下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保持督查高压态势。

为确保令行禁止,省纪委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有无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节礼、公车私用等行为进行检查。去年以来,省纪委先后进行3次集中监督检查及1次“地毯式”明察暗访活动。

省委巡视组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巡视工作重要内容,先后发现了永春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落实规定精神不严格,晋江市部分单位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增长较大,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招待费、公车使用费开支过大,福州台江区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不到位等4个突出问题,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各级各部门抽调财政、审计、公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暗访检查、随机抽查、查阅账目、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本地区、部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开展督查。

省直纪工委对132家省直机关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福州市组织4轮14个督查组深入近200个单位或部门督查,特别对在中秋、国庆期间发现的一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的用公款团购礼品、购物卡等现象进行了严肃处理。漳州、泉州、三明、宁德等地共开展监督检查583次,对顶风违纪的单位或个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查处曝光彰显震慑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决查处和通报典型问题。据统计,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8起,处理8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4人。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网络媒体曝光的重要线索,立即整合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信访、党风、效能等部门的力量,开展直查快办。省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查处了闽侯县卫生局副局长兼县人民医院院长陈才铿铺张浪费搞庆典、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车等问题。

加大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和查办力度。如,对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春节期间利用工会经费变相发放福利、福建教育杂志社春节期间发放购物卡、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和三明市第二医院购发中秋月饼等问题进行处理。

及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去年9月以来,省纪委先后4批实名通报了23起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

九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也集中通报了本地区查处的典型问题共52起,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成效明显得民心

2013年前11个月,全省同比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约6.1亿元,比预算数下降23.8%;同比减少公务接待184.5万人次,经费同比下降30.3%;因公出国 (境) 团组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2%和13.2%,经费同比下降37.1%;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同比下降18%;全省性会议的次数、天数和人数均同比减少30%以上;各类文件简报精简达三分之一;认真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省级干部有多头占用办公用房的,均已按规定全部腾退。

省纪委、监察厅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部分省直单位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各界对全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成效给予积极评价,认为党政领导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重视和比较重视的达95.2%,“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和有改善的”达95.8%。

近日,中央纪委会同国家统计局在三明市开展2013年党风廉政民意调查,群众对三明市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满意度达94.5%。省直纪工委在督查活动中进行了问卷调查,94.8%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改进作风的效果非常明显或明显;南平市对640名干部、职工开展问卷调查,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总体评价为“满意”的有611人,占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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