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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制定“反拐”七年计划 预防拐卖人口犯罪

2014-01-25 10:2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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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建立受害人档案

计划提出,我市将加强对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我市将重点针对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卖儿童,积极研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协助安置,尽快制定安置政策和办法,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健康成长。同时加快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步伐,力争“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各县(市)都建成独立儿童收养机构或包含儿童收养功能的社会福利中心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救助管理站、福利院、妇女之家等机构服务水平。

对在我市安置的被解救受害人,我市将建立并完善专门档案,跟踪了解其生活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在我市安置的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对于不能或不愿回原住地的16岁以上被拐卖受害人,我市将提供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在异地就业。

同时,我市还将与省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推动省调整收养政策,放宽社会收养条件,简化程序,为妥善安置、救助被解救儿童提供便利;配合省有关部门完善儿童临时监护和监护监督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配合省有关部门完善研究制定监护权转移的具体程序,避免因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监护人侵权对儿童造成伤害。

我市将严厉打击跨省、市拐卖人口犯罪,加强跨省、市警务合作,建立省、市际拐卖犯罪情报共享、个案协查,联手侦办跨省、市拐卖人口案件工作制度。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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