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2月4日电 针对执行案件中常见的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法院难以掌握被执行人财产信息难题,福建法院和金融机构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实时查控被执行人资金信息,有效缓解了执行难。 泉州银行与被告人陈某、李某、罗某借款纠纷案件近日成功执行到位。2012年5月,泉州鲤城区法院判决陈某应偿还泉州银行借款本金7万余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罗某、李某对陈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案件执行中,由于泉州银行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和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案件过了一年多仍无法执行。 去年9月正式运行的“点对点”查控系统破解了这一难题,通过该系统,鲤城区法院法官查获被执行人李某在两家银行有近13万元存款,并立即到银行进行了扣划,资金全部执行到位。 福建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葛福东说:“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情况非常普遍,而法院传统的执行手段僵化落后,对银行存款的查找和执行,要一家家的商业银行去跑,有时查询、冻结一个账户需花费很长的时间,效率较低。” 去年9月,福建全省法院与全省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正式运行,实现通过网络自动查询、自动反馈被执行人在全省范围内的存款信息功能,数据反馈周期平均30分钟,个别银行可达到5分钟。 葛福东说:“通过该系统,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即可查询被执行人在全省范围内的银行存款信息。” 葛福东介绍说,截至今年1月底,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完成“点对点”网络自动冻结功能建设,通过这一系统,执行法官可以通过网络实时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据福建省高级法院统计,“点对点”查控系统运行以来,全省法院已通过该系统查询案件6.8万余件,查询177万余次,冻结金额4.24亿余元,扣划金额2.79亿余元,执结案件4122件。 葛福东介绍说,目前,福建法院已与人民银行初步建立征信信息共享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 (新华社记者郑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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